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0-10-20浏览次数:79

各二级院(部):

艺术展演是学校美育培根铸魂的重要载体。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山东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面向全院选拔参赛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奋斗 创新 奉献

二、活动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养学生深厚的民族情感,引领学生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

(二)坚持面向全体。坚持育人性、公平性、群体性,提倡学校开展班级、年级、院系展示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努力让每个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

(三)坚持弘扬沂蒙精神。深刻理解和把握沂蒙精神根植齐鲁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沂蒙红色基因的丰富内涵和育人价值,围绕吃苦耐劳、勇往直前、永不服输、敢于胜利、爱党爱军、开拓奋进、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内涵,创作推出一批具有山东特色、反映时代风采、兼具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精品力作。

三、活动项目

(一)艺术表演类: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其中,声乐展演活动即第二届全省大学生合唱艺术节。

(二)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四部分。

(三)学生艺术作品类: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类包: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

(四)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高校美育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高校专业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高校艺术师范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

具体要求见附件,在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获得奖项的作品不得重复审报。

四、对象和分组

艺术表演、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学生艺术作品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其中,艺术表演和艺术作品应以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为主,艺术实践工作坊应以艺术类专业学生为主。

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参加对象为高校校级党政领导干部。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参加对象为各二级院(部)、行政部门、有关教研科研单位。

五、有关要求

请各二级院(部)积极组织、遴选推荐,其中艺术表演、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学生艺术作品的相关材料请以二级学院团总支为单位进行上报。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团委OA邮箱,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11日。

联系人:孙梦男,联系电话: 86051509


 


 




团 委

2020年10月20日


 

附件1:山东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docx

附件2:山东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docx

附件3:山东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docx

附件4:山东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报送表.docx

附件5:山东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docx

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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