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五四典型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孙梦男发布时间:2024-03-12浏览次数:32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激励广大团员青年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青春力量,根据团市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五四典型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度市级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以下简称“两红”“两优”)、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项目等五四典型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型及范围条件

(一)“两红”“两优”

1.青岛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从团总支中推荐,也可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团支部。

推荐资格:成立满2年(即2022年4月30日前成立);原则上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4年)获得过区市级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荣誉;推荐对象为团支部的,2023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次应为“五星级”。

推荐条件: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讲政治、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经常,“青年之家”等阵地作用发挥较好。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政中心任务及“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2.青岛市优秀共青团员。从未满28周岁(199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的团员(不含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中推荐。

 

推荐资格:团龄在2年以上(截至2024年4月30日);入团年龄应符合团章规定;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4年)年度教育评议结果累计3年以上为优秀等次;原则上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4年)获得过区市级优秀共青团员荣誉;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年满18周岁(截至2024年4月30日)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推荐条件:

1)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好“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2)刻苦学习、锐意创新。带头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热爱劳动、刻苦学习、崇尚实干,努力成为行业骨干、青年先锋,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3)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带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做到不信邪、不怕鬼、骨头硬,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

4)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带头站稳人民立场,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5)崇德向善、严守纪律。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树立集体主义思想,严格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

3.青岛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基层团组织中的专职、挂职、兼职团干部,常态化从事共青团工作事务。学校中的学生团干部,符合条件的可推荐为市级优秀共青团员,不推荐为市级优秀共青团干部。

推荐资格: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均截至2024年4月30日);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2023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原则上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4年)获得过区市级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荣誉;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推荐条件: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5)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6)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4.不得推荐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单位团组织及个人不得推荐为青岛市“两红”“两优”:

1)近2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2)近2年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

3)近2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者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近2年内单位或者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者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5)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落实共青团改革、“全团带队”责任和全团重点工作不力的;

6)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或者归属到其他部门的;

7)其他不适宜推荐情形的。

5.其他推荐条件和要求。

因本级荣誉评选表彰管理机构未批准共青团开展“两红”“两优”评选表彰项目的,或本级“两红”“两优”评选表彰频次不一致的,可将支撑荣誉扩大至相应级别的同类型荣誉,不要求完全对应。

(二)青年志愿服务相关典型

1.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1)思想政治素质好,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年满14周岁,一般不超过45周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志愿汇”平台注册志愿者,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并作出积极贡献,特别是在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反诈宣教、应急救援、扶贫济困、社区服务、大型活动、道路交通安全、生态文明建设、关心关爱青少年成长等领域,以及“希望小屋”“牵手关爱”“金晖助老”“阳光助残”等重点项目中表现突出,在本地区、本系统有较大社会影响,公众公认度高。

4)参加志愿服务时间年均超过200小时,服务业绩突出。

5)获得过全国、省级和市级青年志愿服务表彰的个人不再参加本次推荐。

6)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推荐: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其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2.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1)2021年12月31日前成立,在志愿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队等青年志愿者组织以及自发成立的合法青年志愿服务组织。

2)成员人数不少于70人,核心志愿者骨干不少于20人,其中青年志愿者所占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70%,年人均参与志愿服务时间150小时以上(具有突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3)工作机制健全,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成熟的运作模式,能够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

4)开展的活动成效突出,特别是在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反诈宣教、应急救援、扶贫济困、社区服务、大型活动、道路交通安全、生态文明建设、关心关爱青少年成长等领域,以及“希望小屋”“牵手关爱”“金晖助老”“阳光助残”等重点项目中作出较大贡献,在当地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在全市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全国、省级和市级青年志愿服务表彰的集体不再参加本次推荐。

6)集体内有成员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推荐: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其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3.青岛市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项目。

1)项目成效显著、有创意、可评估、可持续。

2)具有健全的组织体系和规范的管理制度。

3)实施时间2年以上,参与人数不少于30人(具有特殊导向作用的服务项目可适当放宽)。

4)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并做出较大贡献,特别是在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反诈宣教、应急救援、扶贫济困、社区服务、大型活动、道路交通安全、生态文明建设、关心关爱青少年成长等领域,以及“希望小屋”“牵手关爱”“金晖助老”“阳光助残”等重点项目中表现突出,在本地区、本系统有较大社会影响,公众公认度高。

二、推荐名额及推荐方式

原则上,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每个类别申请限报1项。

本次推荐中,同一集体或个人不得同时推荐为不同类型的市级五四典型。近3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已成为市级五四典型的集体、个人或项目,本次不再推荐为相同类型的市级五四典型。

三、有关要求

(一)突出政治标准。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推荐条件,严把人选政治观、品行关、形象关。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看推荐对象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在“急难险重”任务等关键时刻冲在前、靠得住。

(二)坚持依规推荐。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加强审核把关,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指导基层进行推荐。要对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对标定级情况、教育实践学习录入情况、团员教育评议等次、推优入党工作情况等信息,均应依据“智慧团建”系统记载情况进行前置审核(不宜录入系统的组织、个人和解放军除外),不合格者不得推荐。

(三)严把推荐质量。各级团组织严格把关,团委将对推荐对象的条件、资格和材料等进行复审,符合要求的,择优报送为市级推荐对象。

请以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为单位,于3月14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报送团委OA邮箱,纸质版送至生活服务楼310室。所需报送材料如下:

1.推荐汇总表(excel版);

2.推荐表(word版);

3.事迹材料(word版,2500字以内);

4.团课讲义(word版,不少于2500字,仅推荐为市级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需报送)。

 

 

团委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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