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五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之第十一届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的通知

发布者:信息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10-24浏览次数:207

各二级学院: 

为更好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民族凝聚力和自豪感,激发全院学生对中华经典诗文的学习热情,营造全院崇尚经典、热爱阅读的浓厚氛围,同时配合我院国学系列教育活动的开展,基础部、院语委、院团委拟在全院举办第十一届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主办单位:基础部、院团委、院语委

协办单位国学社 

二、诵读内容及要求

1.作品分规定篇目和自选篇目,(各选择一篇朗诵)。规定篇目从古诗词中自己选取,朗诵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自选篇目可以从现、当代诗文中选择,包括各类经典诗歌、散文、精彩文章片段等,朗诵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2.参赛选手必须用普通话脱稿朗诵作品。

3.作品主题要积极向上,朗诵风格要体现选手良好的素质。

4.诵读形式不限,活泼多样。可单人参赛也可几人合作进行;可配乐或制作视频动画辅助诵读;也可根据诵读篇目辅助舞蹈、琴艺、书法等才艺表现进行诵读。参赛所需音乐、道具、服装、乐器、助演人员均需自备。

三、比赛办法及报名

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由各二级学院组织进行,通过初赛选拔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院的决赛。决赛名额分配: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2个,工商学院2个,信息工程学院1个,酒店工程学院1个,烹饪学院1个,艺术学院1个。

四、比赛安排

1.时间: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初赛后,将参加决赛人员的名单于11月5日前报于国学社,并附诵读篇目稿件一份,如有视频和音频资料的也一并上报。拟于11月10日初审,决赛时间拟定于12月6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程序:为了充分展示学生风采,体现我院良好的办学风貌,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我们将对各位选手进行初步审查,对不符合比赛要求的学生一律不准进入决赛。希望各二级学院严把初赛关,对在决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我们将会推荐参加市级、省级比赛。

五、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另对组织宣传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六、有关要求

国学教育活动是我院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增强学生文化素养的重要举措。希望通过比赛活动,带动更多学生热爱传统文化,品味国学经典,提高人文素养。希望各二级学院予以协助,做好宣传、发动和初选工作,及时报送决赛名单。

基础部 院团委 院语委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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