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七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1-11-15浏览次数:280

各院部、处室: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丰富广大青年学生文化内涵,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七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挥文化育人作用,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引导广大学生树立高远的理想追求和深沉的家国情怀。

二、组织机构

依托校园文化建设委员会成立第十七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组委会。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委。

组委会办公室分三个工作组:

宣传报道工作组由党委宣传部负责;

教工活动工作组由工会负责;

学生活动工作组由团委负责。

三、活动主题

青春向党 奋斗强国

四、活动对象

全体师生

五、活动时间

2021年10月下旬——2021年12月

六、活动内容

板块一:勤以励行

活动1:青年成长先锋、劳模工匠事迹系列宣传(牵头部门:学生工作处 团委);

活动2:第九届“海斯曼”杯篮球赛、足球赛(牵头部门:基础教学部 团委);

活动3:“奔跑吧,青春”2021年环校园接力赛(牵头部门:烹饪学院);

活动4:第八届校园寻宝活动(牵头部门:信息工程技术学院)。

板块二:真以明德

活动1: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牵头部门:团委);

活动2:“青春向党,强国有我”短视频大赛(牵头部门:会计学院);

活动3:“讲百年历程,传红色思想”红色讲解员大赛(牵头部门:文旅学院);

活动4:书香·青春——首届全国大学生读书大赛校赛(牵头部门:团委)。

板块三:灵以益智

活动1:“辩出青春,强国有我”校园辩论赛(牵头部门:酒店工程学院);

活动2:“云上推广,人人出彩”互联网营销直播大赛(牵头部门:工商管理学院);

活动3: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牵头部门:团委);

活动4: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赛(牵头部门:团委)。

板块四:雅以修身

活动1:第二届海斯曼杯“最美校园”摄影大赛(牵头部门:艺术学院);

活动2:“以礼立人,仪美人生”职业礼仪大赛(牵头部门:酒店管理学院);

活动3:第十一届十佳新人大赛(牵头部门:团委);

活动4:第十二届“寻找新声音”电台主播选拔活动(牵头部门:团委);

活动5:教职工系列活动(牵头部门:工会)。

第十七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总结汇报,各活动项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做好疫情防控。各组织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充分考虑项目特点、规模、场地、人员等因素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相关测评。

2. 精心部署,落实基本途径。要抓住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活动契机,营造良好校园文化环境,务实创新,力戒形式主义。充分发挥师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新性,确保各类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3. 加强宣传,创新活动形式。围绕活动主题,充分利用各类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推广,扩大活动影响,充分调动广大同学的参与积极性,努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同时要把握青年文化的最新动向,结合青年学生的特点,注重形式和内容创新。

4. 积极推进,及时归纳总结。各项活动组织单位要注重总结,活动结束一周内及时上报相关活动资料。

八、表彰奖励

本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将按照不同活动项目内容设奖评奖,集中表彰获奖集体和个人。

 

 

团委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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