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激发广大师生的爱国热情,深化升旗仪式的理想信念和爱国主义教育作用,营造文明校园氛围,使爱国主义成为青年学生的坚定信念、精神力量和自觉行动。自2023年9月起,有计划有组织安排各学院在校学生参加升旗仪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二、参与人员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团总支书记、教师代表、辅导员及学生。
三、升旗仪式流程
(一)07:30举行升旗仪式,由团总支书记(或团总支委员)主持仪式;
(二)出旗,升国旗、奏唱国歌;
(三)国旗下献词。
四、相关要求
(一)升旗仪式由学院国旗护卫队执行。
(二)各学院做好现场组织工作,并组织学生于当日07:20在图书馆前列队就位。
(三)全体参与人员按时入场、严禁迟到,着装整齐、庄重,面对国旗行注目礼。
(四)国旗下献词要求各学院结合重大纪念活动、重要时间节点,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定主题,活动形式由各二级学院自定。
(五)活动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六)活动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将活动开展情况以文字、图片形式报送团委。
团委
2023年9月15日